关于进一步加强校(院) 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

发布者:宣传部发布时间:2022-01-25浏览次数:10

各部门、单位:


近日,我省部分市出现外省(市)新冠肺炎关联病例,疫情防控 形势严峻复杂。为做好校(院)疫情防控各项工作,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现将近期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

一、 强化假期校园管控。除寒假值班和其他必要工作外,其他人员非必要不入校。各部门、单位请将寒假需到岗值班人员的信息(含部门单位 、姓名、****、联系方式、值班起止时间、进入校区)12517:00 前报给安全管理处(邮箱 bwc@qlu.edu.cn,联系人姚绪健 18765833291),其他所有入校人员一律通过一网通“疫情期 间进校申请”提前审批。入校时刷身份证、检测体温、核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入校,体温超过 37.3℃或健康黄码红码人员一律不准入校。126日起长清校区仅保留南门通行。


二、 加强师生员工中重点人员的信息摸排和上报工作。各部门、单位每日对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“日报告”“零报告”,时摸排“6 类重点人员”(密接、次密接、与病例活动时空轨迹重叠的人员、“同时空”伴随人员、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到过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、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人员)和有发热等不适症状的师生员工信息并通过“一网通”和“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平台”上报,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。


三、 做好师生健康管理。各部门、单位要提醒留校(院)师生非必要不离校(院),不离开校(院)驻地市,确需外出的要执行请假 报备制度,经一网通“离开单位驻地报备”审批。督促返乡师生遵守居住地疫情防控要求,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非必要不聚集,非必要不出行、不出境、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。师生员工要保持良好 的个人卫生习惯,坚持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常通风、少聚集。做好自我 健康监测,出现发热、咳嗽、乏力、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,要及时佩戴医用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,并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和学校(科学院)报备。春季学期开学前14天,各部门、单位要开展以师生员工家庭为单位的健康监测及接触史、旅行史排查,及时摸排检测并上报有关人员信息。


请各部门、单位迅速传达到每位师生员工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校(院)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